在这个21世纪互联网时代,众多的信息让人应接不暇,传销组织也从传统的传销逐渐的往新型的传销方面渗透--网络传销,而在近几天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发出警情通报指出,岳阳警方依法对“东霖国际集团”张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张某某(男,30岁,福建省福鼎市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像此类案件,所见的也不只一两件了,赚黑心钱的人到处有,我么该如何辨别打着互联网+的名义去做层级结构的传销公司呢?今天给大家的是两篇以“互联网+”的传销公司案例。
传统传销就是人拉人,拉下线,然后交会员费的形式。如今的电子商务公司也是五花八门,网络传销公司的手段基本相同,有实物推销、广告点击、MLM模式、广告提成等等,一是层级发展下线,二是拉人交费就返利的模式,第三没有真实的产品在运作;
案例一:打着“虚拟货币”及“区块链”的电商空壳公司--“世界品牌”的“兆云集团”。为达到非法敛财目的,其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自称是国际领先的全球化产融结合生态型企业,设计了“兆云金”会员注册方式,投资者只能通过老会员推荐,交纳对应等级的会费来购买公司的“兆云金”,以“金融理财”“投资消费”“分红入股”“数字货币”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其中发展会员1.8万人400层级。
这种模式就是利用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新概念的词,缴纳入门费、拉人头现象,形成十级以上层级结构,从而进行传销,因为传销公司不会打着我是传销的标旗,一些做了传销的会员,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假设会在朋友圈,或者QQ空间、其他软件上有这种形式的,请你一定要告诫你这个朋友,小心血汗钱。
案例二:打着“共享经济”的传销组织。无可厚非,2016年的“共享经济”是当今最热门的词义--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纸巾、共享板凳、共享雨伞等等,如今的2019年,所谓的“共享经济”已经衰败。在四川,共享经济“大佬”杨志伟的传销曾引起热议,杨志伟等人虚构‘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在全国各地注册数百家无经营实体的空壳公司,发展下线会员牟取暴利。这些公司听起来很“牛逼”,但都是虚假的并且通过该平台对接的车行购买一辆10万元的车,客户向国家共享平台交纳车价的16.7%共享服务费,即:16700元,则每天分红100000元×0.0006=60元,一个月分红60元×30天=1800元,4年半左右分红完10万元车款。所谓分红的资金可以直接用于其微信平台鑫圆共享商城进行二次消费,也可以提现。
共享经济
这一高回报很具诱惑力。但有投资者称,初期还可以拿到每天的60元分红,但后期越来越少,到最后根本拿不到钱。这其中最少的被骗了11700元,多的自称达到几百万。有人借高利贷、甚至是卖房子筹集资金投入到这个平台上。
其实很显然,世界上并没有通过一点投资就能获得大回报的投资,只是把你交的10万元会费,每天返还60元给你,4年半才还给你10万,虽然这种操作很骚,但不妨想一下,现在基本每个公司的岗位都有100元/天的以上工资收入,何必花10万去干每天60元回报的投资,很多正规公司一年半都运营不下去了,何况还4年半才还完。而且还得拉人头要返利,现在高回报的企业哪里会有,不过是一些嘘头罢了,不要抱着“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心心态”,最后裤衩都被骗得没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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